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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定海街道127、131、132、133、141、142、145街坊地块房屋征收范围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1-04-25 21:01)    点击:348

上海动迁律师方燕为您精心收集和整理《杨浦区定海街道127131132133141142145街坊地块房屋征收范围》。如果您有动迁相关问题要咨询,请联系方燕律师13661982247。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关于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

杨房管征停(20217

杨浦区定海街道127131132133141142145街坊地块房屋征收范围(旧城区改建)已经市有关部门与杨浦区人民政府确定,本地块房屋征收范围为:宁武路170-180(双号)180(全部);杭州路864-884(双号)1038 -1046(双号), 886(全部);隆昌路141-227(单号)149(全部);隆昌路140-184(双号);海州路135-225(单号)283-303(单号)387-443(单号)1651-49号、51-99号,2152号、10-14号,283(全部)291(全部)299(全部)305(全部);腾跃路439-447(单号)449(全部);波阳路49-59(单号)225-263(单号)267 -271(单号)291-293(单号), 231(全部);波阳路206-288(双号);贵阳路193-225(单号);贵阳路54-250(双号)284-288(双号) 270(全部);凉州路383-393(单号);凉州路368-394(双号)410号,400(全部);平凉路2322-2354(双号);杨树浦路2797 3-15 (单号)2843(全部);定海港路1-104号、140(部分)141 -144号、155号。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71)第十一条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违反规定的补偿费用:

()建立新的公有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房屋转让、析产、分割、赠与;

()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受理前款所列事项时,应当要求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提交不因此增加违反规定的补偿费用的书面承诺。

三、暂停期限:2021322日至2022321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322

本文摘要:杨浦区定海127街坊,杨浦区定海131街坊,杨浦区定海132街坊,杨浦区定海133街坊,杨浦区定海141街坊,杨浦区定海142街坊,杨浦区定海145街坊,旧城区改建地块, 房屋征收范围

 

杨浦区定海街道127131132133141142145街坊地块房屋征收范围》系上海动迁律师方燕为您精心收集和整理。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如果您有动迁相关问题要咨询,请联系方燕律师1366198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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