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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83、84、85、86、94、95、96、97、98、99街坊(昆明路以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1-06-08 19:54)    点击:173

上海动迁律师方燕为您精心收集和整理《虹口区83848586949596979899街坊(昆明路以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如果您有动迁相关问题要咨询,请联系方燕律师13661982247。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决定
虹府房征〔20217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大连路,南至平凉路、杨树浦路,西至东大名路、海门路,北至昆明路。(具体地址另行公布)

    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户、公有房屋承租人户应当及时搬迁,在《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确定的搬迁期限内逾期未完成搬迁的,征收人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虹口区83848586949596979899街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

                                               202162

 

 

本文摘要:虹口区83街坊,84街坊,85街坊,86街坊,94街坊,95街坊,96街坊,97街坊,98街坊,99街坊,房屋征收决定

 

虹口区83848586949596979899街坊(昆明路以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系上海动迁律师方燕为您精心收集和整理。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如果您有动迁相关问题要咨询,请联系方燕律师1366198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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