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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20、55、162、163、180街坊房屋征收决定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2-10-19 10:50)    点击:170

上海动迁律师方燕为您精心收集和整理《虹口区2055162163180街坊房屋征收决定》。如果您有动迁相关问题要咨询,请联系方燕律师13661982247。方燕律师系中级职称律师并被评定为"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同时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虹府房征〔202111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

20街坊:东至乍浦路,南至海宁路,西至弄地,北至弄地。

55街坊:东至弄地,南至北海宁路,西至乍浦路,北至武进路。

162街坊:东至弄地,南至嘉兴路,西至哈尔滨路,北至弄地。

163街坊:东至辽宁路,南至弄地,西至哈尔滨路,北至嘉兴路。

180街坊:东至九龙路,南至哈尔滨路,西至吴淞路,北至四平路。

(具体地址另行公布)

    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户、公有房屋承租人户应当及时搬迁,在《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确定的搬迁期限内逾期未完成搬迁的,征收人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虹口区2055162163180街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

                                    20211130

本文摘要:虹口区2055162163180街坊、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范围

上海动迁律师方燕为您精心收集和整理《虹口区2055162163180街坊房屋征收决定》。如果您有动迁相关问题要咨询,请联系方燕律师13661982247。方燕律师系中级职称律师并被评定为"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同时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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