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静安区青云路宝昌路、264 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零星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与补偿听证会的通知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3-06-08 10:21) 点击:138 |
上海动迁律师方燕为您精心收集和整理《关于召开静安区青云路宝昌路、264 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零星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与补偿听证会的通知》。如果您有动迁相关问题要咨询,请联系方燕律师13661982247。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关于召开静安区青云路宝昌路、264 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零星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与补偿听证会的通知 静安区青云路宝昌路、264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零改地块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规定和区政府安排,静安区青云路宝昌路、264 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零星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与补偿听证会,定于2023.年7月3日(星期一)14: 00_, 在青云路483弄内(上海陶瓷电器厂东门)二楼召开,有听证代表10名(7名居民代表、3名公众代表)参加,居民代表将在静安区青云路宝昌路、264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征收范围内的居民中产生。现定于6月25日(星期日) 9:00- 16;00在被征收房屋所属居委会接受居民报名,报名地点如下: 1.新汉兴居委会:东宝兴路812号1楼 2、青云路435弄居委会:青云路483弄6号 3、宝昌路600弄居委会:芷江中路345弄12号 4.通阁新村居委会:通阁路200 弄3号106室 5.王家宅居委会:虬江路1150号局西村2号102室 报名居民需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在本征收地块内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满一年。如报名人数大于规定人数,由属地居委会按照报名先后、年龄结构、男女比例、文化程度及居民小组分布情况等条件综合确定代表人选。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 上海动迁律师方燕为您精心收集和整理《关于召开静安区青云路宝昌路、264 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零星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与补偿听证会的通知》。如果您有动迁相关问题要咨询,请联系方燕律师13661982247。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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