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方燕律师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离婚时,淘宝网店怎么分割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3-07-26 15:42)    点击:137

离婚时,淘宝网店怎么分割

 

小张和小芳2008年登记结婚。2009年,小芳注册登记了一家淘宝网店。2015年,小张起诉要求离婚,并提出要求分割登记在小芳名下的淘宝网店。庭审中,双方对于淘宝店的无形价值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均要求取得该家店铺,同意由一方取得店铺,并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店铺登记在小芳的名下,考虑到经营的连贯性、稳定性,发挥网店的最大效能,判定离婚后淘宝店铺由小芳继续经营,小芳支付小张相应的财产折价款。

从上述案例可以得知,夫妻一方用个人身份信息通过实名认证开设的网店,无论是由该夫妻一方经营还是由夫妻双方经营,该淘宝网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由于淘宝店铺本身存在价值,离婚分割时,对其价值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需综合考虑店铺登记主体、经营连贯性、稳定性,发挥网店的最大效能、参与经营网店等因素,对淘宝店铺进行分割,以确定夫妻双方离婚后淘宝店铺继续经营的主体。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方燕律师提供“遗产继承  拆迁安置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方燕律师,方燕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方燕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661982247,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方燕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静安区律师 | 静安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方燕律师主页,您是第276736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