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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燕律师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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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领结婚证结婚是否犯法?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23-08-08 12:36)    点击:112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所以男女双方只有满足民法典中相关的结婚条件并按照相应的结婚流程在任意一方民政局登记结婚,其婚姻关系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

网友咨询:

不领结婚证结婚是否犯法?

方燕律师解答:

没领结婚证就结婚不违法。只是未办理结婚证,双方就不存在婚姻关系,而构成同居关系。且经过登记的婚姻关系收到我国婚姻制度的保护,而同居关系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双方的财产关系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

例外情况是,如果此时有一方已经有合法配偶的,双方的“结婚”就是非法的,情节严重还有可能构成重婚罪,有配偶的一方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法律规定,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的必备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民法典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表现。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经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

2、达到法定婚龄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有下列情形之“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方燕律师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中级职称律师并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专业能力水平评定为——“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方燕律师有20年律师执业经验,专注于沪上各类房产类纠纷,包括房屋买卖、房产确权、售后公房、房产动迁纠纷、补偿款分割、离婚房产分割、征收分家析产等专业领域。方燕律师咨询电话:1366198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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