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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燕律师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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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嫂是不是不可以离婚的?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23-08-08 16:15)    点击:91

结婚是多数人的权利,而离婚也是多数人的自由,但为了让维护祖国安全与稳定的军人能有一个稳定的家,所以从我国现行法律给与了其特殊的法律保障,对军嫂提起离婚多有限制。

网友咨询:

军嫂是不是不可以离婚的?

方燕律师解答:

军嫂可以离婚。

军婚不同于一般的婚姻,军婚的离婚条件除了需要符合一般的离婚条件之外,还规定了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要征得军人的同意,除非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的。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并且不同意离婚的,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

重大过错是指: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或者婚姻已经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无效的,应当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军婚离婚的程序比一般离婚的程序更为复杂,但都需要经过调解。

在双方均同意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现役军人取得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后,带上签订的离婚协议,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都是军人,且自愿离婚的,其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双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方燕律师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中级职称律师并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专业能力水平评定为——“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方燕律师有20年律师执业经验,专注于沪上各类房产类纠纷,包括房屋买卖、房产确权、售后公房、房产动迁纠纷、补偿款分割、离婚房产分割、征收分家析产等专业领域。方燕律师咨询电话:1366198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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