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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燕律师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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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离婚时怎么分割,如何评估价值?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23-08-08 16:23)    点击:60

离婚之后财产的分割是很大的一个问题,如果车辆是夫妻共同的,那么就会以折现的方式给对方,而另一方就拥有车子的所有权。

网友咨询:

车辆离婚时怎么分割,如何评估价值?

方燕律师解答:

车辆离婚时的分割,如果该车辆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归各自所有,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

1.如果车辆是夫妻一方在婚前用个人积蓄购买的,且该车辆登记在个人名下,则该车辆属于其个人财产。

2.如果车辆是夫妻一方用个人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名下,该车辆视为对配偶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3.如果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入车辆的。无论车辆登记在夫或妻的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

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变卖折价分割(一般可根据实物的市场价格或相关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格为依据)或者是实物直接归属某一方,再由归属方对对方进行经济补偿等。

离婚车辆评估可以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评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进行评估,一般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申请评估,法院会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

车辆过户手续如下

双方带上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注明车辆归谁)、车辆行驶证、合格证、车辆登记证书、保险等手续,双方和车辆一起到车管所申请办理离婚车辆的过户手续。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方燕律师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中级职称律师并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专业能力水平评定为——“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方燕律师有20年律师执业经验,专注于沪上各类房产类纠纷,包括房屋买卖、房产确权、售后公房、房产动迁纠纷、补偿款分割、离婚房产分割、征收分家析产等专业领域。方燕律师咨询电话:1366198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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