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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变更到哪里办理?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23-08-08 16:25)    点击:66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会就子女抚养问题进行约定,但是随着时间发展,一方可能因为种种原因不愿意再继续抚养孩子或当初放弃孩子的一方想要重新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这就涉及子女抚养权的变更。

网友咨询:

抚养权变更到哪里办理?

方燕律师解答:

协商抚养权变更无需到专门机构办理,只有诉讼抚养权变更才需要去法院起诉。

子女抚养权变更有两种办理方式,分别是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协议变更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后就抚养权问题重新签订协议,在协议中约定抚养权变更至另一方,协议同时还会涉及抚养费、探望权等问题。协议变更必须双方完全自愿,不能强迫。讼变更,则是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将抚养权变更至己方名下。

进行抚养权的变更起诉之时,可以提供以下的证据证明双方的抚养能力:

1.关于夫妻双方综合素质的证据。比如,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等。

2.关于双方的抚养能力的证据。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双方的经济能力;二是双方的家庭成员。

3.关于孩子意见的证据。如果孩子已满8周岁,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大部分情况是法官会单独和孩子谈谈,做成笔录入卷。

决定抚养权的归属一般要综合考量所有的证据,做出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发展的决定。

小孩抚养权可以变更的次数没有规定,一般来说,只要有了变更的法定要件,就可以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方燕律师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中级职称律师并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专业能力水平评定为——“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方燕律师有20年律师执业经验,专注于沪上各类房产类纠纷,包括房屋买卖、房产确权、售后公房、房产动迁纠纷、补偿款分割、离婚房产分割、征收分家析产等专业领域。方燕律师咨询电话:1366198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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