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人同居多久才构成重婚罪?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23-08-08 16:38) 点击:82 |
网友咨询: 和他人同居多久才构成重婚罪? 方燕律师解答: 重婚罪并不是根据和他人同居时间的长短来认定的,罪双方均为单身的,无论连续同居多久都不会构成重婚罪,但如果一方有配偶与他人以事实上夫妻关系同居的,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在主观上为故意。 认定重婚罪的主要情形: 1、有配偶者又与第三人结婚。 这种情况比较容易认定,因为婚姻一方进行了两次结婚登记,属于大家都比较容易理解的重婚情形。 注:分居两年以上的夫妻在未解除夫妻婚姻关系之前不可以再次与他人进行结婚登记,否则构成重婚。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这是针对婚姻中出现的第三方的一种情形,如果第三人明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仍然选择与之进行结婚,那么也会被认定为重婚罪,承担刑事责任。 3、有配偶者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 这是大家比较常咨询的问题,婚姻中的丈夫或妻子又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重婚罪应当依据是否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如果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那么是可以认定为重婚罪的。 注:并非只有进行两次结婚登记才构成重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方燕律师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中级职称律师并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专业能力水平评定为——“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方燕律师有20年律师执业经验,专注于沪上各类房产类纠纷,包括房屋买卖、房产确权、售后公房、房产动迁纠纷、补偿款分割、离婚房产分割、征收分家析产等专业领域。方燕律师咨询电话:1366198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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