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育能否拒绝支付抚养费?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23-08-08 17:20) 点击:87 |
网友咨询: 非婚生育能否拒绝支付抚养费? 方燕律师解答: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法律地位,即抚养子女成长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也符合社会道德伦理对亲子关系的要求。父母任何一方不得以其是非婚生子女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期限的长短由生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以下标准判决: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除外。 抚养孩子的一方首先跟对方协商,主要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金额、抚养费支付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 对方拒绝支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对方履行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与父母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在法律上同婚生子女与父母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是相同的。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履行。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出具的证据一般为以下几种: 1、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记录了父母双方的身份信息。 2、亲子鉴定结果。 3、能证明男女亲密关系、或涉及孩子生育抚养问题的通话录音、短信邮件、照片视频、字据承诺、资金往来等证据。 4、邻居的证言证明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等等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方燕律师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中级职称律师并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专业能力水平评定为——“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方燕律师有20年律师执业经验,专注于沪上各类房产类纠纷,包括房屋买卖、房产确权、售后公房、房产动迁纠纷、补偿款分割、离婚房产分割、征收分家析产等专业领域。方燕律师咨询电话:13661982247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