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男方不给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23-08-08 17:33) 点击:94 |
网友咨询: 未婚生子男方不给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方燕律师解答: 抚养费作为未成年人满足基本生活的重要物质保障,对非婚生未成年子女更为重要。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根据子女的需要、父母的承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而定。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官会尽可能查明被告的收入情况、支付能力等,但举证责任仍在原告一方,原告要增强证据意识,有关被告的经济条件,要用证据说话。男女双方应该正确对待婚姻、家庭问题,考虑孩子的利益。父母也应当尽可能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环境,让其健康快乐地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方燕律师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中级职称律师并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专业能力水平评定为——“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方燕律师有20年律师执业经验,专注于沪上各类房产类纠纷,包括房屋买卖、房产确权、售后公房、房产动迁纠纷、补偿款分割、离婚房产分割、征收分家析产等专业领域。方燕律师咨询电话:1366198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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