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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静安区石门二路170弄及周边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听证会的通知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3-11-07 11:11)    点击:584

上海动迁律师方燕为您精心收集和整理《关于召开静安区石门二路170弄及周边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听证会的通知》。如果您有动迁相关问题要咨询,请联系方燕律师13661982247。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关于召开静安区石门二路170弄及周边零星

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听证会的通知

静安区石门二路170弄及周边零改地块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 .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规定和区政府安排,静安区石门二路170弄及周边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听证会,定于2023121(星期五) 9:00,在大田路370-楼召开,有听证代表8(5名居民代表、3名公众代表)参加,居民代表将在静安区石门二路170弄及周边零改地块征收范围内的居民中产生。现定于20231120(星期一) 9:00- 16:00在祥福居民委员会(石门二路15431)接受居民报名,报名居民需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

2、在本征收地块内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满一年。

如报名人数大于规定人数,由属地居委会按照报名先后、年龄结构、男女比例、文化程度及居民小组分布情况等

条件综合确定代表人选。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31031

注:本文为手工录入,如有细微差异以征收地块张贴或官方发布的文件为准。

上海动迁律师方燕为您精心收集和整理《关于召开静安区石门二路170弄及周边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听证会的通知》。如果您有动迁相关问题要咨询,请联系方燕律师13661982247。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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